营销人的家:此文来自数位之强的的“黄绍麟”先生,感谢,欢迎探讨讨论:
◎人际网络成为品牌营销新渠道
早期的网络广告,网站经营者告诉广告主要花钱买 130万次广告曝光;后来,依照广告点击次数计费的模式风行,网站经营者告诉广告主要花钱买 130万次广告点击。
感谢:此篇文章来自 孙志峰 先生的 新媒体营销博客,原文的题目是“案例:KFC@百度知道、企业网站和社区新营销”。 孙志峰,长期从事营销策划与咨询工作,现任职于华迅达广告,负责社会化媒体营销咨询业务。孙先生博客,衷心感谢!
yx361.com:这篇文章是点石的星剑先生写的,关于网络口碑营销的文章,很好,看一下吧。欢迎评论,探讨。
自从互联网变得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传统的消费行为AIDMA(Attention关 -> Interest -> Desire -> Memory -> Action)也变成了AISAS(Attention -> Interest -> Search -> Action -> Share),当然伴随着的还有搜索营销和社区营销等新营销理念的出现。
新媒体整合营销:别人的话 我的话
作者:魏武挥
(抱歉一句,上周我一直很忙,导致几乎一周未更新,对不起则个)
很早以前,就有人证明了,一个事物(观念、品牌、事件、符号等)传播的效果,并不由大众传播独自决定。
1955年,Elihu Katz和Paul F. Lazasfeld在他们的研究成果《个人的影响:大众传播流中人民的作用》中详细地研究了20世纪初库利就提到的“初级群体”(primary groups)。研究表明,
受众很有可能在对大众传媒的讯息的解释过程中,以及根据讯息进行决策的过程中,多多少少会受到和他人之间存在的社会关系的 影响…在信息流两级流动的第二个过程中,一个人的家庭和同等群体(peers)所起的作用最大。(Lowery & DeFleur,Milestones in Mass Communication Research:Media Effects,p.193)
作者:魏武挥
影响力和影响范围是两回事。很有影响范围的事物未必有影响力,当然,有影响力的事物也未必很有影响范围。比如说,我从来不认为芙蓉姐姐有什么影响力可言,但我想哈雷机车在那帮玩摩托的嬉皮士眼里那就是圣杯一样的东西。
品牌的终极目标是说服受众成为他们的消费者,如果这一点做不到,搞得路人皆知也没什么意思,毕竟不是选秀。故而,影响范围很广,是品牌的手段,并非 他们的目的。和人一样,有影响力的品牌,就是有说服力的品牌,并不一定等于是知名的品牌,这一点,在一些利基产品上,特别明显。
大多数营销手段最后的结果都是扩大了影响范围,虽然它们很想达到有影响力的效果。不过,本着“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”的精神,地毯式广告轰炸也确实能帮助到品牌的销量。但这里却有两个小小的问题,虽小但却致命:一、成本极高。二、一旦砍去或削减这个成本,销量随之滑落。
作者:魏武挥
有必要在这里先分析一个案例了,不然,在连续六节的概念、名词、理论撰写下,读者诸君,或许会觉得枯燥无比。
这个案例就是Gmail,google出品的邮箱系统。在几乎没有任何硬广投入的前提下,gmail迅速获得了市场,并且,最重要的是,帮助google完成了它的关键的战略布局。而这个布局,微软本世纪初就图谋过,至今未成。
Gmail这个产品的名称就相当不错,Google出品的email系统,自然可以叫g-mail。但更关键的是,这个邮箱容量是以G为单位的(当 时所谓的大容量邮箱也不过百兆当量级),刚刚推出来的时候是1G,后来在某一个愚人节升级为2G,今天还在那里不紧不慢地扩充着容量(我的gmail容量 已达6G有余)。
Gmail这个产品也很不错,由于容量大,用户可以不删邮件,那么寻找一份邮件成为一种需要。而“寻找”这档子事,便是google的强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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